日前,文化和旅游部再發通知,在疫情常態化防控下,營業性大型演出在與公安等部門加強溝通協調,根據當地疫情防控要求,適當控制人數規模的前提下有望回歸。此前,在2020年9月18日出臺的規定中明確限定“優先放開室外”大型營業性演出活動。此次通知中未再做具體限定。這意味著除去年已有明顯起色的室外音樂節,大型室內場館演唱會等極具市場競爭力的演出項目有望回歸國內商演市場。盡管通知仍暫緩新批涉外、涉港澳臺營業性演出活動,但明確規定演職人員已在境內的除外。
特別值得關注的是,先前規定中“劇院等演出場所觀眾人數原則上不得超過劇院座位數的75%;含有多個劇場的綜合性演出場所,不同劇場之間應當實行錯時錯峰或者通過不同路徑出入場。”在最新發布的通知中明確,“堅持常態化精準防控和局部應急處置有機結合,原則上不對全轄區、全行業實行‘一刀切’。”同時要求各地加強與當地衛生健康、公安、應急管理等部門之間的聯動,提升疫情防控和應急處置能力。加大農村市場、節假日等重點地區、重點時段防控力度。
▲會議活動演出場所
文化和旅游部市場管理司關于進一步加強劇院等演出場所、上網服務場所、娛樂場所常態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文化和旅游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文化體育廣電和旅游局:
《文化和旅游部市場管理司關于印發〈劇院等演出場所恢復開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第四版)〉等的通知》印發以來,各地積極推動劇院等演出場所、上網服務場所、娛樂場所有序恢復經營,防控措施落實有力,文化市場平穩有序。為切實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工作,推動文化場所有序開放,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堅持疫情防控工作原則,筑牢安全底線
(一)堅持常態防控。各地要繼續時刻繃緊疫情防控這根弦,堅決克服麻痹思想、僥幸心理、松勁心態,慎終如始抓好劇院等演出場所、上網服務場所、娛樂場所常態化疫情防控,促進市場平穩有序發展。
(二)堅持科學防控。地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風險等級和應急響應級別作出調整的,應當按照屬地黨委、政府要求,科學動態調整演出等場所防控策略和措施。
(三)堅持精準防控。堅持常態化精準防控和局部應急處置有機結合,原則上不對全轄區、全行業實行“一刀切”。
二、落實場所開放管理要求,推進文化市場有序恢復
(一)疫情低風險地區,對劇院等演出場所、上網服務場所、娛樂場所接待消費者人數比例不再做統一限制,由各省(區、市)黨委、政府根據當地疫情防控形勢自行掌握。
(二)舉辦大型營業性演出活動,要同公安等部門加強溝通協調,根據當地疫情防控要求,適當控制人數規模。
(三)暫緩新批涉外、涉港澳臺營業性演出活動(演職人員已在境內的除外)。
(四)所在區域發生本土疫情的,建議根據具體情況嚴格控制或暫停演出活動。
三、壓實工作責任,確保各項工作落實到位
(一)落細防控措施。各地要落實屬地責任,加強監督檢查,督促劇院等演出場所、上網服務場所、娛樂場所嚴格落實疫情防控常態化要求。除本通知有關場所開放管理的具體要求外,其他防控措施仍按《文化和旅游部市場管理司關于印發〈劇院等演出場所恢復開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第四版)〉等的通知》執行。
(二)壓實主體責任。各地要進一步壓實企業主體責任,督促企業嚴格落實場所防控、消費者保護、員工防護等各項常態化防控措施,加大農村市場、節假日等重點地區、重點時段防控力度。
(三)加強應急處置。各地要繼續加強與當地衛生健康、公安、應急管理等部門之間的聯動,提升疫情防控和應急處置能力。一旦發生異常情況要及時報告,并迅速有效應對處置。
特此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市場管理司
2021年3月12日